年2月26日,患者谢女士因月经不规律、乏力失眠、腹痛月余,至A医院中医科就诊,行腹部B超诊断脂肪肝、胆囊息肉样病变,开具中药调理。其后分别于3月6日、3月19日、4月12日、5月7日多次至A医院就诊,行中药调理,但谢女士的症状一直未见好转。5月7日,医生为谢女士开具妇产超声诊断,诊断结果为怀孕,估测约19周。谢女士考虑自己近期一直服用中药,只得将孩子引产。莫名其妙痛失一子的谢女士因此向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患者:医院复诊这么多次,又号脉又触诊,都没诊断出怀孕,这水平出来行医不是蒙人嘛!
患者表示:自己曾经生产第一胎的时候比较困难,经过不孕不育治疗后才勉强怀上,所以这次身体抱恙就没有往怀孕上想,经过几次中医复诊更是确信自己没有怀孕,谁曾想中医这么多次诊断都是误诊。本来怀孕是喜事,但因为吃了好几幅中药,这个孩子现在也不敢留了,医院必须负责!
医院:首诊时患者告知没有怀孕,且诊疗规范没有要求号脉诊断怀孕,责任不应由我院承担。
医院:诊疗规范中没有明确要求靠号脉出诊断怀孕,而且医生首诊时就询问患者是否怀孕,患者告知没有怀孕,因此我院才没有及时开具相应检查。但患者作为有过生育的成年女性,应当有怀孕方面的知识或意识,所以责任不应有我院承担。
焦点问题医院的表述来看,争议焦点在于:
1、能否靠号脉诊断出怀孕?
2、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专家意见问题一:能否靠号脉诊断出怀孕?
临床专家:仅依靠号脉很容易出现误诊,应通过多种检查共同确认。
中医滑脉历来被认为是妇女怀孕的重要依据,一般受孕之后,血聚养胎,胎气鼓动,血气旺盛才会出现这样的脉象,切脉时触及到足少阴肾经所属的尺部脉搏动滑利有力,明显有别于寸部时一般便可以推知是怀孕了。但是怀孕早期诊断不是特别准确,最好是结合临床、饮食、闭经等,同时结合西医的诊断方法,比如B超,检测孕酮、促绒毛膜性腺激素的水平等进行确诊,这样会比较准确。
问题二: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临床专家:医方未予全面考量,对确诊有所延误,应承担责任。
患者经B超检查诊断脂肪肝、胆囊息肉样病变,予中药对症治疗,其诊疗行为无不妥。患者现状况虽与自身身体状况及个人认知有关,但其后多次在医方就诊,且经中药调理后症状持续存在,医方未予全面考量,对确诊有所延误,其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建议承担次要责任。
处理结果患者认可专家评议意见,医院按照次要责任向患者进行赔偿,纠纷至此解决。
张文生简介:
张文生律师北京市丰台区人大代表,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主任、北京祥荣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本科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临床医生从业3年,大型医药企业销售及管理工作8年,执业律师10年,是我国医药领域的知名律师。
业务特长: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医药公司法律服务、房地产业务。现任多家医药公司、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代理多个重大医药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改制重组、知识产权案件。
作为一名医药律师,他一心致力于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办了国内首家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的社会公益组织“北京市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秉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合理、合法地促进医患纠纷的解决。中心以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既为需要帮助的患者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咨询,也为医护人员提供心理沟通的辅助指导。在他的努力下,全国首家由社会组织申请设立的“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于年6月成立。医调委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发挥第三方介入机制的优势,化解医患纠纷。